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,积极营造良好的种子行业市场环境,维护中国种子协会社会声誉,特做出以下承诺:
一、依法依规工作。遵守法律、法规、国家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,严格按照《中国种子协会章程》组织、开展工作,为政府参谋,为会员服务。
二、践行“三公”要求。公平地为每个会员提供服务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;公正地开展各项工作,维护良好的种业秩序;公开发布重大活动情况、财务收支情况,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。
三、坚持自愿原则。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按规定的标准收费,不乱摊派、乱收费,不搞非法集资。
四、接受公众监督。接受政府、社会、舆论监督,共同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。
五、承担社会责任。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参与农业产业扶贫、救灾、备荒等活动,树立良好社会形象。